罗志祥4月26日向媒体透露曾“戒色”一年半,2009年上半年在Facebook与一位女孩展开网络情缘,网恋三个月,被对方深深吸引,不但自愿暴露身份,还在MSN上与她大玩网络性爱,后来发现对方居心叵测,才停止交谈,还险些失身被利用,好在及时刹车。
他感慨:“身为艺人,谈恋爱很不容易。”台湾《壹周刊》报道称一位名为Fanny的香港女子即是罗志祥的网络情人,还披露二人的三级对话,又说小猪曾裸露上身玩视像云云,事件震惊港台两地!4月29日,罗志祥澄清两女不是同一人,经纪人公司则发声明谴责,拟告《壹周刊》诽谤!
近年来事业蒸蒸日上的罗志祥,谨记泰国白龙王曾叮嘱他要“戒色”才能红10年的话,现在已经持续了一年半。然而,他内心其实很想有个伴。2009年1月,罗志祥从社交网站认识了一个女孩,起先他没公开自己的真实身分,聊了1个多月后,他觉得对方很不错,才给对方MSN,并通过视频证明自己身份。他说:“一开始很刺激,因为只有我们2个人知道,不怕被人发现,也不会被狗仔队偷拍,而且工作结束回到家,一打开计算机就有人关心,感觉很好。”
网络世界的虚拟爱情,让罗志祥更感空虚,且最近他发现对方似乎另有意图,决定收手。对方以诱导的方式挑逗他,尺度越聊越宽,如“好想抱你……我咬定你了”。聊到后来,罗志祥觉得很奇怪:“我把她当朋友,甚至考虑当做恋爱对象,但怎么有女生会一直要求‘这个’?”另一方面他也问自己:“这样下去,我得到什么?”对方又突然向他提起想进入演艺圈,让小猪感觉接近他似乎有所目的,于是决定踩煞车。罗志祥遗憾说:“身为艺人,谈恋爱很不容易,而且我很不容易相信人,要交朋友真的很难。”
4月29日,小猪在台湾录像《娱乐百分百》,他没有接受访问,只是在节目中激动地向母亲及歌迷道歉:“杂志刊登的女子,和我在网络上认识的不是同一人,样子不一样!”“为什么会赤裸上身?”“当时自己玩健身,她想看,我就开了一会儿视像,让她看我的样子,我一直不知道MSN聊天记录和视像可以存下来,现在才知道!”他慨叹当艺人很辛苦,交朋友很不容易:“我是诚心诚意想交朋友,没想到发生这种事,网络真的很可怕!”英语不灵光的他,竟穿上印有“I DID BRITNEY THREE TIMES(我上了BRITNEY三次)”的T恤,吓得制作人急忙要他穿外套遮掩!
而小猪的经纪人则谴责该女子居心叵测,大骂《壹周刊》的照片及内容都是造假:“小猪没见过她,觉得很惊讶。”经纪人公司也发声明斥该女子向媒体曝料,目的是想借炒作成名:“本公司及艺人将对该名女子及该报道之媒体提出诽谤及妨害秘密告诉。”至于曾与小猪传绯闻的蔡依林昨天(4月29日)说:“网络交友要小心,太多真真假假,我不会网络交友!”“小猪有没有挑逗你玩Cyber Sex?”“没有,不行,很奇怪!”“是不是很恐怖?”“对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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